新四军68年前借条借3万元 河南村民求兑现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村民张志良近日致电媒体,称家中有一张1946年由新四军开出的借条,借条显示其祖父曾借给新四军3万元。该村民多年向政府要求兑现无果。4日,光山县财政局一负责人回应,相关部门已开始着手处理借条兑现。

  张志良给记者提供的借粮款收据原件是一张黄色老宣纸,上面写着,“今承湘店乡(后更名南向店乡)保庄张炎山先生借给本军现金叁萬元,特给此据为凭。”署名为“新四军第五师野战军政治部军令部江克成”,并盖有江克成红色私章。借款日期是“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四日(1946年6月4日)”。

  借条左端附注注明所借粮款在今后政府征收田赋时,可凭此据抵消,未抵消完的剩余数额政治部保证偿还。出借人张炎山是张志良的祖父。

  据村里老人介绍,1946年刘邓大军南下挺进大别山,江克成率领的新四军第五师野战军驻扎于光山县,由于物资贫乏,部队向富足的家庭借了货币和粮食。

  1989年,张志良的父亲张富友在拆建旧屋时发现了这张借条,他曾找到当地政府兑换,“就给几百元,我父亲没同意,又拿回来了。”张富友已于1993年去世。“父亲的遗愿就是让我把爷爷的借据兑换过来”。2005年至今,张志良多次向光山县人民政府反映借条一事,但当地政府在调查之后仍未实施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