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邢台网)
2001年底,满城县村民康增福取土时发现了一件青铜器皿,并上交至满城县文物管理所。可是,上交的这件青铜器文物级别到底几何,尽管从满城县文物 管理所拿到了文物鉴定证书,但康家人对此仍怀有疑问,并由此导致奖励到底应该有多少的分歧。据康家人透露,他们为此找了近10年,双方关系已经弄僵了。
■挖出青铜豆上交国家
2001年12月初,满城县村民康增福在村外眺山北坡取土时,被一件“骨碌”出来的器物惊住了:高23厘米,虽然裹满了泥土,仍盖不住浑身青绿的锈迹,看起来像一个宝贝。他赶紧抱回了家。
康增福觉得自己是个农民,虽然觉得挖出来的东西不是平常之物,但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自己一无所知。在家人的鼓励下,康增福决定将它上交给国家,让专家鉴定一下,这件浑身长满绿锈的器物到底是个什么宝贝。
2001年12月7日,康增福将“宝贝”带到了满城县文物管理所。所长梁艳东一眼就认定这是一件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器。当时,他就对康增福说, 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地上地下的文物都归国家所有,应该上交,上交有奖励。康家人表示同意,满城县文物管理所当即打了一张收条。收条上说,康增福上 交的东西叫青铜豆,是战国早期文物。
■不认可文物鉴定证书
自己上交的叫“青铜豆”的文物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是不是传说中的“国宝”?康家人决定去问个究竟。
在满城县文物管理所,康家人拿到了一份文物鉴定证书和一张三级文物鉴定登记表。上面写着“河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部分委员于2003年10月对满 城县文保所新增减的部分馆藏文物进行了鉴定”,其中“一级文物:无;二级文物:3件;三级文物8件”。其中,康增福上交的青铜豆就列在三级文物鉴定登记表 的第一个,只是名字换成了“乳钉虺雷纹铜盖豆”。
康家人至今对这个鉴定证书不认可,他们认为,上面只是几个人的签名,没有任何单位公章,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他们认为,满城县文物管理所是在敷衍他们。
可是,满城县文物管理所所长梁艳东告诉记者,这批文物是河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2003年专门到满城进行鉴定的,当时并未盖公章。梁艳东还表示,按道理,文物鉴定标明级别、有鉴定人签字、有清单就可以了,但如果康家人坚持要盖公章,再去省文物局跑一趟盖上也可以。
■物质奖励有无标准?
其实,让康家人10年奔走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满城文物管理所承诺的奖励至今没到手,双方为此不断交涉,满城县文物管理所答应给4000元奖励,被康家人拒绝了。
目前,满城县文物管理所早就发给他们一个荣誉证书,满城县文物管理所承诺奖励其人民币4000元,但被康家人一口回绝。对于物质奖励到底应为多少,双方一直在争执。据康家人透露,此前,他们曾拿着青铜豆照片专门去了一趟北京,一位专家看了照片说,可能是国家一级文物。
康家人认为,如果上交的青铜豆为国家一级文物的话,应该有更多的物质奖励,他们还听到一个说法:按照文物价值10%的比例给奖励。
满城县文物管理所梁艳东告诉记者,康家人上交的青铜豆属战国早期文物,应为当时贵族使用器物。虽然河北省博物馆类似的青铜豆有不少,康家人上交的青铜豆拿到省博物馆还上不了三级,但在满城乃至保定地区属于罕见的出土文物,所以省文物局专家给定了三级文物。
梁艳东说,他没听说康家人所说的10%的物质奖励。他表示,按照国家三级文物级别,国家给康家人4000元的奖励,在满城近年来已经算最高的了。(记者寇国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