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的借款人早在借贷行为发生之前就被警方羁押至今,钱到底是谁借走了呢?近日,蓝田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就发现了这么一件奇怪的事。
近日,蓝田县法院受理了张某诉王某民间借贷一案,主审法官毛朝晖向被告王某邮寄送达诉讼材料时,发现回执显示系王某之母代收,他决定到被告家中落实情况。不料,王某之母却向法官讲述了一件离奇的事情:早于2013年12月30日,王某就因为涉及刑事案件被西安新城警方拘留,至今尚未释放,不可能在今年4月还与他人产生借贷关系,必是有人冒用儿子的姓名实施诈骗。
法官立即向原告张某询问借款人的体貌特征,同时调取王某的身份信息、照片等让原告进行辨认。张某这才发现:虽然借款人当初提供的身份信息和法官调取的王某身份信息一致,但却不是照片中的这个王某,向原告借款的另有其人。
后经公安机关证实,王某的确自2013年底被羁押至今。经法官阐明利害,原告申请撤诉,并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以挽回损失。主审法官说,这起借贷案也给民间借贷参与者提了个醒:在进行民间借贷时要认真核查借款人身份,必要时对借款人拍照,以免受欺诈蒙受损失。华商记者 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