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期室温不达标 监管中心将测量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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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14日凌晨零时许,集中供暖首日,位于西安市大学南路的东泰城市之光小区15号楼刘先生家温度舒适,华商报记者实时测量的室内温度为18摄氏度,符合市政规定的18正负2摄氏度的范围。

  据了解,从14日起,西安市供热监督管理中心开通24小时咨询、投诉电话(88616941)市政公用局要求,采暖期间,供热公司接到供热设备故障和质量投诉,一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抢修。因室温不达标产生的争议,监管中心将进行测量和仲裁,确属供热企业责任的,限期责令整改。

  华商记者 赵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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