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郑某在歌厅结识一男子,后该男子以给其投资做生意为由取得信任,骗走郑某4万元。目前,两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丁某已被陕西岐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11月13日上午8时许,租住在岐山县凤鸣镇城北村的郑某报案,自己被人骗走4万元。接警后,岐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警方从银行查询后得知,4万元是从宝鸡市陈仓区虢镇信用社分两次提走。侦查民警立即赶往虢镇,在虢镇陕西信合营业点查询到了取款记录,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布控。
据警方调查,11月初,郑某在岐山县城一舞厅认识一自称叫“陈强”的男子,该男子以给郑某投资20万做生意为由取得她信任,并让郑某在信合新开一个银行账户,先存4万元以示诚意。11月11日下午,“陈强”叫郑某到县城一酒店谈生意,期间用假卡将郑某手上的陕西信合银行卡换掉,后以资金不安全为由将假卡烧掉,只留存折。第二天上午,郑某才发现存在陕西信合账户内的4万元不翼而飞。
11月17日警方获知,犯罪嫌疑人在咸阳兴平市某酒店住宿的信息。刑侦大队立即安排大案队和技侦四分队民警前往兴平市展开抓捕。当天下午6时许,在兴平市某酒店将嫌疑人张某、丁某抓获。经讯问,嫌疑人张某(系外省逃犯)、丁某对其诈骗受害人郑某4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丁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华商记者 万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