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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符福山称,当年文昌县教育局通知他,可到县委组织部领取复职介绍信,但前提是“要承认奸污一名女生,才可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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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福山 资料照片

  1973年,因被三女生揭发奸污,符福山的人生被划成了对等的两半:前40年,他是人民教师;后40年,他背负辱名四处申诉。如今,“被奸污”女学生齐齐作证:为能被推荐上高中,当年3人受人蛊惑,作伪证诬告“遭奸污”。对此,海南省文昌市委政法委表示:当年调查程序不规范,结论有失实之处。但3名“受害女生”的新证词,不足以推翻原案。一起“奸污”谜案,久拖四十年未决,真相何以如此遥远?

  文革中因派系斗争被诬告

  事情,还需回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当时海南行政区划隶属广东,设有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

  1962年,符福山从海南文昌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文昌县当时的抱罗公社任教。其先是在梅桂山小学(当时为立新小学)任教,负责学校的文艺、思想宣传,1969年下半年他被调到东风小学。据其回忆,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他此前任教的梅桂山小学,存在两个派系:一个是学校领导符某和陈某组成的“旗派”,一个是他参与的“联派”。因卷入派系斗争,一场搜集他材料罗列其“罪名”的行动,在梅桂山小学展开。

  “1968年到1970年里,校方旗派的人说我在校任文娱教师期间,先后奸污了学校里的3名女学生,而且还有她们的亲笔检举信。”令他倍感震惊的是,3名检举的女生分别为林晴、林会群,林庆菊,都是他身为学校文娱老师名下思想宣传队的队员。 符福山表示,1970年7月25日,“旗派”的人员采取暴力让其承认强奸女学生。“为了避免连累家人以及家破人亡,我只好承认了同她们通奸,并且摁上了手印。”

  曾因想复职签下书面承认书

  1972年10月,抱罗学区专案小组宣布将符福山开除出教师队伍。从此,符福山被遣回到了老家,成了一个地道的农民。符福山的大儿子称,父亲被除名返回老家后,因其背负着“强奸犯”的罪名,他和两个弟弟生活、学业均受到严重影响。三兄弟在学校上学时,同学们都对其大肆嘲笑,称他们是强奸犯的儿子,最终,兄弟三人都没有顺利地小学毕业,便返家务农了。

  大约从1974年起,符福山开始了申诉之路。“1977年,我连续上访后,案件曾出现一线转机。”符福山称,当年文昌县教育局通知他,可到县委组织部领取复职介绍信,但前提是“要承认奸污一名女生,才可恢复工作”。

  1978年,符福山通过书面形式承认在“文革”时,与13岁的女学生林晴发生了性关系。“过去承认,现在承认,将来承认,入土后也承认。”这份承认说明书,在原始档案中被保留下来,但事后符福山并未恢复教职。1982年前后,符福山开始向文昌市教育局等部门继续信访,然而因1978年签下书面承认书,他并未等来结果。

  三女生承认“诬告”仍无法翻案

  事情的再一次转机,出现在2004年。符福山称,他当年的学生符积炳在听说其信访遭遇后,深为同情,开始替他寻找当事人。从2005年开始,当年称“被强奸”的三个女学生被逐一找到。符福山和3人见面后获知,当时被诬陷的经过几乎一致:为能被推荐上高中,她们听从派系头头潘某的“教导”,抄材料揭发符福山奸污自己,以换取上高中的机会。

  2007年3月,海南当地的主流媒体,以大篇幅的报道对符福山之遭遇予以披露。随后,文昌市委组织部、教育局回应称:会找到“澄清事实”的3名女生,彻底调查事情真相。2009年8月,文昌市委政法委回复协查符福山历史问题的函称:符福山当教师期间与女学生林晴(当年仅13岁)发生男女两性关系是事实。

  在得到调查部门给出如此的答复后,在官方眼中“性格偏执”的符福山又选择了信访、申诉之路。记者获悉,符先后向海南省委组织部、国家教育部递交过申诉材料,内容包括3名“被奸污”女生的最新证词。

  “我已经81岁了,还能活多少年呢?一生背负着强奸犯的辱名,让我抬不起头。”符福山表示,自己的要求并不高,只希望司法部门、教育部门在他有生之年,查清真相。只是符福山并不知道,这条真相之路,他还要走多远?

  据《羊城晚报》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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