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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明年3月5日在京召开

西安新闻 2014-12-29 03:56:16
[摘要]据新华社电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据新华社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5日在京召开。

  决定建议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报

  告、预算报告,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高”工作报告。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8日还表决通过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终止山东蓝翔职业技能培训学院院长荣兰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等人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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