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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国土局原局长贪污50万元受贿10万元获刑15年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5-02-10 05:06:30 编辑:王明杨 作者:张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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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徐建龙正在听判决。

  被指控贪污50万元受贿10万元

  昨日,渭南中院公开宣判此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徐建龙担任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发现韩城市某公司占用基本农田,被确定为拆除对象。经过协商,确定由国土局补偿该公司人民币260万元,该公司自行拆除厂区。徐建龙利用职务之便,在补偿款中增加了60万元的费用。并将其中的50万元用于自己日常花销。

  2012年4月,徐建龙又收取10万元现金,为他人办理采矿权许可证。2014年9月,徐建龙听闻渭南市纪委调查组来韩城调查,便将这10万元交给下属,试图逃避法律追究。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建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又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并为其谋取利益,明知并认可家庭成员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徐建龙贪污50万元、受贿10万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数罪并罚。法院遂依据相关法律,判处徐建龙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徐建龙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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