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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去年三十上坟烧纸 引森林火灾获刑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5-02-10 11:45:35
[摘要]大年三十给父亲上坟时,燃烧的烧纸引燃了杂草,火势蔓延最终引发森林火灾。近日,蓝田一男子因失火罪被判处缓刑。

  大年三十给父亲上坟时,燃烧的烧纸引燃了杂草,火势蔓延最终引发森林火灾。近日,蓝田一男子因失火罪被判处缓刑。

  今年57岁的王某是蓝田县农民。去年1月30日是农历大年三十,当天中午,王某来到蓝田县葛牌镇某村耕地和松树林交界处的祖坟前,给过世的老父亲上坟烧纸。蓝田县检察院指控称,在烧纸过程中,引起坟盖杂草着火,火烧到松树林内,并迅速蔓延,最终引起阳湾、白家沟等处森林着火。经林业部门鉴定,过火林地面积75.5亩,折合5.03公顷,全部为有林地,损失为油松和栎类,损失林木蓄积733立方米。 去年10月,检察机关以失火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蓝田县法院查明,王某在明知为森林防火期,不能野外随意用火的情况下,仍然擅自非法用火,在烧纸过程中一时不慎,已点燃的烧纸被风吹到坟盖上,引起坟盖杂草着火,最终引起森林着火。案件侦查阶段,王某与部分林业承包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谅解,一些认为损失不大的承包人不要求其赔偿。

  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致使他人财产遭受损失,构成失火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好,取得被害人谅解,近日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宣告缓刑1年。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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