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总裁德里克·阿伯利(Derek Aberle)
高通公司则抓住强有力地市场支配地位优势,开始了它的滥用市场支配行为。主要表现在:
1、 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
2、搭售非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
3、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高通公司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处2013年度在我国境内销售额761.02亿元人民币8%的罚款,计60.88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接受央视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这 个按照法律的规定,从我们发出正式的处罚之日起十五日内,高通公司要把罚款上交中央财政。罚款是实现纠正违法行为的一种必要的途径和手段,但它不是个根本 的目的。对这个案子的查处表明,我们国家高度重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同时)坚决反对任何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此外,整改内容主要包括:
1、对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手机,由整机售价收取专利费改成收取整机售价65%的专利许可费;
2、将向购买高通专利产品的中国企业提供专利清单,不再对过期专利收取许可费;
3、不再要求我国手机生产企业将专利进行免费反向许可;
4、在专利许可时,不再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
5、销售基带芯片时不再要求签订一切不合理的协议。
回顾:发改委高通九轮交锋暗战不断
遭突击检查高通否认违法
中国官方此次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源于律师和行业协会的举报。举报内容是高通涉嫌通过不公平高价、歧视性定价、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做法,滥用其在无线专利标准、手机芯片市场的支配地位。
2013年11月中旬,执法人员对高通中国总部和高通上海公司进行突击检查,调取了相关数据材料。发改委同时还调查了国内外10多家手机企业和数家芯片企业,从“受害者”处获取证据资料。
当年12月13日,已有大量证据在手的发改委正式对外披露了对高通公司反垄断调查的消息。不过,高通公司同日向媒体发出的声明否认了发改委的指控,该声明强调“我们相信我们的业务活动合法并有利于竞争”。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