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经营
回扣开路 收视率造假
“一个广告,能不能播、哪个台播、哪个时段播、回扣多少?里面门道很多。”业内人士指出,广播影视领域发行渠道有垄断性,有些权力就“等值”于人民币。特别是有些电视台广告中心的广告制作费用抬得很高,就常有内部人帮客户在外面找广告代理吃回扣。有些电台、电视台能够成为保健品、药品厂家、专科医院的专业台,“变味”背后都是利益在作祟。
2012年,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广播电视广告经营中心原副主任何勇走上被告席,据检方指控,这个中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广告经营中贪腐近1000万元。
“不少广告部门负责人因此落马并不奇怪,这里面的钱太多。”河北某电视台一名干部说。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的人士还表示,电视开展广告业务,但同广告商议价取决于自身收视水平,而国内有些第三方收视数据公司也存在收受卫视台贿赂而因此造假。
为了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行业发展环境,李秋芳透露,2015年中纪委将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规定》,同时将发动下属社团签订《自律公约》。文/新华社记者 杨帆 张华迎
作者:杨帆 张华迎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秦一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