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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6家企业被列入安全监管“黑名单”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王卫平 2015-02-13 16:42:34
[摘要]2月10日,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企业的通知》,我省6家企业被列入安全监管“黑名单”。

  华商报讯2月10日,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企业的通知》,我省6家企业被列入安全监管“黑名单”。

  去年,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制度,提出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至2人死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10种情形的企业,将列入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其他惩戒措施。

  按照此规定,陕西省安委办公布了第一批列入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的企业,咸阳市沣河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渭南市澄城县鑫河煤矿、陕西万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延安市建筑总公司、宝鸡秦龙运输集团宝鸡市鸿达旅游客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宝鸡陇县秦源煤矿等6家企业因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被列入2015年度安全监管“黑名单”。

  省安委办向各地下发了通知,要求各相关市(区)、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企业的情况报告、监督检查和“一票否决”等规定,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整改安全生产隐患;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根据列入安全生产监管 “黑名单”企业生产管理体系中存在的安全风险,严格限制其新增项目的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以及贷款等;要求各市(区)、各部门和单位通过安全生产监管 “黑名单”制度的落实,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积极促进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记者 王卫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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