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
记者 王卫平)10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企业的通知》,我省6家企业被点名。
去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制度,提出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至2人死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10种情形的企业将列入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按照此规定,咸阳市沣河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因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被列入2015年度首批安全监管“黑名单”企业。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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