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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无罪释放后网上仍显示“投送监狱”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孙昊 2015-02-28 20:48:27
[摘要]对方表示,王江峰的相关案件信息已经从新版的公安系统中撤销,可能旧版系统未来及更新信息,他已经联系了相关部门。

  曾因背负“抢劫”罪名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王江峰,在服刑2年零7个月后,被无罪释放。出狱5个月后,王江峰于2014年底发现,他目前在公安内网系统中的身份仍是“投送监狱”,因此无法正常办理居住证、驾照等证件,还无法正常购买火车票。为了摆脱自己“越狱”的嫌疑,他不得不将盖有监狱公章的释放证明书随身携带,以示清白。

  王江峰是渭南市富平县人,2012年因抢劫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2014年7月11日,他被宣告无罪释放。此案是2014年政法机关纠正的全国12起重大冤假错案之一。被无罪释放后,王江峰开始到西安打工,重新开始生活。2014年12月,王江峰在西安市北郊租住了一间民房,并在一家驾校报名学习驾照。但是在体检之后,驾校的负责人告之王江峰,由于他是外地户口,办理驾照必须先办居住证。但是公安内部的网络资料显示其为“投送监狱”,因此无法办理。

  被“无罪释放”了5个多月之后,王江峰才发现自己的身份并没有被洗白。经过朋友的提醒,王江峰又用网络试着购买火车票,但网站显示结果为“身份信息核验未通过,不能网络购票”。

  王江峰表示,自己在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刻和负责办案的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民警进行了联系,“对方说撤销犯罪信息还需要上报公安部,大概在春节前就能办理完。他们还专门到西安的派出所来证明我这是冤案。”王江峰说,但是他在春节之后,还是没有收到相关的消息。

  2015年2月27日,王江峰再次来到租住地辖区所在派出所,要求办理居住证。一名户籍民警通过公安内网查询,王江峰身份信息除了户籍所在地等内容外,还显示有“投送监狱”、“抢劫案”、“有期徒刑10年”等内容。户籍民警表示,如果是刑满释放人员,也能正常通过系统办理居住证。但是王江峰的情况比较特殊,无法通过系统正常办理。“如果可以提供法院判决书、释放证明书等材料,我们可以将其上报,研究具体方法。”户籍民警说,“但他还是没有办法正常购买火车票、宾馆住宿登记。要彻底解决的话,还是得要办案机关撤销信息。”

  当天下午,王江峰再次联系到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办案民警赵警官。对方表示,王江峰的相关案件信息已经从新版的公安系统中撤销,可能旧版系统未来及更新信息,他已经联系了相关部门。赵警官说:“已经上报了,正在积极处理,还需要时间。”

  华商记者 孙昊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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