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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男女刚认识几天就领证 结婚3年便离婚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刘军伟 2015-03-05 16:57:01
[摘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前调解协议:鱼玉倩与范健民离婚,孩子由鱼玉倩抚养,鱼玉倩放弃孩子生活、教育费及其陪嫁物。

  华商报讯(记者 刘军伟)婚姻需要牢靠的夫妻感情基础,‘闪婚’的婚姻不一定是幸福的。近日,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成功庭前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一案。

  鱼某与范某于2012年1月份经人介绍相识,于2012年1月3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结婚证,2012年1月6日举行结婚仪式后便同居生活,

  2013年3月15日,两人生下一女范某某(现随鱼某生活),有孩子后,鱼某一直在家照看孩子,范某独自一人去新疆等地打工。

  因两人婚前了解不够,经常发生矛盾,2014年12月25日,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鱼某带孩子去娘家居住,两人随后一直分居生活至今。2015年1月12日,鱼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范某离婚。

  法院受理后,了解到两人认识时间短,草率结婚,双方夫妻感情薄弱,通过给双方及其家属做工作,阐明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来之不易,希望双方慎重考虑。但鱼某对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且被告范某对其和孩子不闻不问,始终不肯原谅被告,坚决要求离婚。

  法官在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和好无望的情况,通过给被告范某做思想工作,被告也感到双方的感情基础薄弱,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同意离婚。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前调解协议:鱼某与范某离婚,孩子由鱼某抚养,鱼某放弃孩子生活、教育费及其陪嫁物。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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