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出台规定个人不得擅挂横幅
“随着3月7日临近,校内出现大量有关‘女生节’的横幅,对我校的校园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希望在紫荆学生区域悬挂横幅的个人和组织于3月8日(周日)12:00前自行撤除。对在教学、科研和办公区域内(至善路以南)悬挂的横幅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对有不和谐言语的横幅,学校有关部门会进行清理并记录。”这两日一份《关于禁止在教学、科研和办公区违规设置横幅的通知》在网上流传。这份《通知》是由清华校团委、校环境保护办公室发出的。通知称,根据《清华大学校园内告示类宣传品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禁止在校内悬挂横幅等宣传品。
校方默许横幅可以挂一天
据了解,上述《管理办法》是在2011~2012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清华校团委相关负责人昨天告诉北青报记者,女生节在清华有20多年历史了,虽然上述《管理办法》在2012年就有了,但学校对同学们在女生节挂横幅是默许的,只要横幅上没有太出格的语言,只要大家在节后第二天清理干净。“这几年同学们做得都不错。”
昨天上午9点左右,北青报记者在清华园紫荆公寓区看到,已经有男生开始动手拆除横幅,到中午12点,虽然还有一些横幅没拆干净,但一位路过的大二女生很有经验地告诉北青报记者:“今天都会拆干净的。”摄影/本报记者袁艺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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