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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小伙拦急救车半小时 闹剧结束病人已死亡

社会新闻 华西都市报 2015-03-09 16:56:57
[摘要]3月7日8时许,大东区东陶路黎明百姓超市门前,一名年轻男子双手各拿一个笊篱使劲拍打一辆120急救车,原来是急救车没有注意别到对方的小车。

  3月7日8时许,大东区东陶路黎明百姓超市门前,一名年轻男子双手各拿一个笊篱使劲拍打一辆120急救车,原来是急救车没有注意别到对方的小车,在一位女子拉住男子的,本以为一场闹剧就这样结束了,可能是该男子越想越生气,随后又从油条摊上拿起一把切面刀,快速跑进120驶入的小区,继续讨要说法。

  无论大家怎样规劝,该男子仍然不依不饶,拨打120急救热线的家属来到楼下说情也无济于事。无奈下,急救人员和家属都分别拨打了110报警,见到对方报警,男子快速离开小区。这样僵持了近半个小时,最终楼上的等待急救的患者已经去世。

  网友评论:

  看到这事真让人心烦。在任何一个西方国家这件事都不可能会发生的,听到警笛声(包括消防、警察、救护车和校车),任何车辆都必须靠边停下,让他们先行通过,否则你就等着罚款、坐牢吧,更不用说和他们相刮了,肯定是你的全责,毫无异议。依法治国,来得快点吧!

  一看你就是车盲法盲,现在交法规定:如遇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包括救火车、120救急车、110警车等)要及时避让,否则是违法不是违规。

  有个问题。网友们一边倒的谴责年轻人,确实,这人做的不对,救护车也是为救人。问题是,不意味救护车要救人就可以危险驾驶。文中说的很清楚,是救护车别了人家的车,这还好,只是别了车,要是在闹市区撞了人,该怎么说?被撞的活该吗?等待被救护的人是人,因为救护车不当而受伤害的人也是人,没有权利上的不同与高低。所以希望网友们冷静且理智。重申一遍,遇到紧急事务车辆,人员和车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主动避让,这是没的商量的。但同时,紧急任务车辆不能因此而不顾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两者间并不矛盾。而且,作为老百姓,应该是有公德无义务的状态,就是说人们没有义务活该承担紧急事务车辆所造成的后果。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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