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院内现"钉子坟"续:已启动司法程序
通报称,2013年5月,为加强磷矿资源管理,远安县国土资源局改扩建盘古矿产品运销监督管理站,征收了嫘祖镇(原荷花镇)青峰村六组郑某某土地3.54亩。征地时,该宗地未见明显坟墓。
通报表示,征地结束后,该镇青峰村五组村民范某某(现年65岁)提出其爷爷坟墓在该宗地范围内,并提出十多万补偿要求,征地专班多次与范某某商谈未果。在后来的建站过程中,范某某不断培土扩坟至现规模。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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