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如何安置弃婴
美国:尽管大力宣传安全弃婴的方法,但对于非法弃婴的行为也绝不手软。以加州的法律为例,如果将活着的婴儿遗弃到自然环境中,但婴儿活了下来,遗弃者可能面临虐待儿童罪指控,最多判6年有期徒刑;如果直接杀死婴儿,凶手将面临一级或二级谋杀罪指控,刑期分别是25年至终身监禁和15年至终身监禁。
德国:截至2012年,德国共设有99个弃婴保护舱,母亲一旦反悔,还可在8周内联系医院接回弃婴。经DNA测试确定身份后“取回”婴儿;而政府对其弃婴行为予以保密,并且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意大利:从教会医院罗马撒西亚圣灵医院在1198年设立第一个“弃婴轮盘”直至19世纪下半叶,“弃婴轮盘”在意大利的数量一度达1200个。1923年,意大利正式废除这类设施。1992年,意大利医生朱塞佩·加罗内创办社会救助中心“生命运动”,倡导恢复“弃婴轮盘”,弃婴设施开始重现意大利,如今它们不再叫“弃婴轮盘”,而叫“生命摇篮”。
日本:日本在二战后就有收留战争孤儿的“弃子台”,设于东京,1948年正式废止。2007年,熊本县熊本市慈惠医院正式运营名为“鹳之摇篮”的弃婴箱,成为日本最有影响力的弃婴收容点。(腾讯新闻综合人民网、新华社等报道)
编辑:实习生-贾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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