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两年给女儿40万
“半年内,我们老两口前前后后加起来,一共给了女儿40万元,但她还不满足。”刘阿姨伤心地说,2013年4月24日,女儿说做服装生意需要本钱,老两口给了她10万元。2013年9月21日,又给了2万元。2014年9月29日,本来她向父母要10万元,老两口不同意,经小区居委会调解,给了女儿3万元。2014年10月24日,老两口又给了女儿25万元,至此,老两口两年内给了女儿40万元。当天,他们还签了一份协议,规定将现居住房子里属于女儿的三分之一产权,按照每平方米2万元的价格,换成现金共80万元交给女儿。因为前面已经给了40万元,剩下的40万元要在2016年之前付清。
“这份协议是双方签字同意的。”刘阿姨说,“但不久,女儿又找上门来要钱,并对我们吼道,你们能不能活到2016年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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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任居委书记:苏家女儿没有亲情可言
26日上午,十多位小区居民围在刘阿姨身边,表示愿意联名为老苏请愿。一位阿姨说:“老苏是个老实人,待人和气,小区里遇见了经常主动打招呼。从来没跟邻居有过争执。”
居委会新旧两位书记参与调解过老苏家的家庭矛盾,她们也表达了对老苏的支持。居委会前任书记庄女士,2014年退休,她说:“老苏家老两口和女儿的矛盾我们都知道,调解过很多次。老苏夫妻为人老实,女儿是个不孝女,只知道向父母要钱。半年内,来家里骚扰父母十多次了。”
编辑:王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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