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考生登录约考系统自主申请
考生自主预约有哪些原则呢?
深圳市交警局车管所考试科科长蔡昌胜介绍,交警将以各驾校考生排队轮候考试为核心原则,由考生登录约考系统自主提出考试申请,系统按照考生的等候时间自动予以安排。
其中:科目一按照考生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俗称报考)受理时间先后顺序轮候,科目二、科目三按照取得准考证明时间的先后顺序轮候。这样以先到期、先考试,先报名、先安排。
同时,对于预约成功的考生,在由系统按照排队轮候原则安排考试日期的基础上,每天考生的考试时间将由系统随机安排。
这里所谓的准考证明,是在考生通过科目一考试后,系统将打印考生的准考证明,并从当日起算三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要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否则将重新报考。所以这份准考证明需要及时保存。
这样,各科目每天考试量会不会减少?
交警部门称,关于考试指标的安排,因各驾校培训能力、管理水平等存在较大差异,且存在招生快慢班等问题,部分管理不规范的驾校内准考证明即将到期的考生比例较大,为了维护各驾校间总体考试安排的合理和公平,促使驾校规范管理、招生和培训,根据规定交警将继续保持原有的《考试指标管理办法》不变。
关于每天考试量的安排,实施新模式后,每天各科目的总考试量不变,同时交警将根据考生的需求情况,调整考试量,维持只增不减。
■焦点问题
补考和初考预约有何区别?
蔡昌胜介绍,为提高考试效率、减少因补考重复占用有限的考试资源,促进培训的提升,对于申请各科目补考的,在正常等候时间的基础上减去补考损耗时长,若申请第N次补考,补考损耗时长则为N个月。
蔡科长介绍,科目一等候时间=初次申领业务受理日到当前排序计算日的间隔时间-补考损耗时长(即N个月)。科目二等候时间=准考证明起始日到当前排序计算日的间隔时间-补考损耗时长(即N个月)。科目三的等候时间=准考证明起始日到当前排队计算日的间隔时间-补考损耗时长(即N个月)。
例如:考生小白,初次申领业务受理日期为2014年1月2日,申请2次补考,在2015年4月1日进行了科目一预约登记,则排序计算日为2015年4月5日(周日),故:小白的科目一等候时间=458天-2*30天=398天。
编辑:唐桂涛
相关热词搜索:深圳驾考网上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