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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司机开会”该打地方公车改革“板子”

华商关注 华商报 作者:毕晓哲 2015-04-02 07:43:30
[摘要]公车改革本身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情,也是一项公众关注、顺应民心和节能环保的重大举措,没有任何理由不改彻底、改到位。

  3月31日,在广州举行的一个有广东省多个城市参与的工作座谈会上,记者惊讶地发现,去年已启动货币化公车改革的深圳市,8个与会单位的10名干部,竟带有8名司机。这次会议是监督重点跨市河流污染整治工作座谈会,与会的有深圳、惠州、东莞、茂名、湛江等多个地级以上市有关部门。(4月1日《羊城晚报》)

  上述事件被曝光后引来公众强烈质疑,舆论有对当地公车改革的指责,也有失望。10名领导干部开会,竟带有公车8台、含8名司机,这和公车改革前有什么区别?其二,完全可以“自费”承担的开会交通出行,最终仍然要乘公车,这和改革前的“铺张浪费”、“公车变专车”有什么区别?

  究其根源,还是在于公车改革不彻底、留下了“铺张”的尾巴。按照当地公车改革的方案安排,区领导可以选择保留公务车或者发补贴。区领导属于县级官员,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确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即使广东等地可以适当提高补贴,落到县处级领导干部头上,从利益角度考虑肯定是“保留公车”更实惠。因为每月约800元的补贴,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公车私用”的面子更大、获得的好处更多。广东当地对区领导安排的“双重选择”,最终也为“保留公车”、“公车浪费”留下了巨大的漏洞。

  反之,如果当地的公车改革是“一刀切”地实施补贴机制,何来一些区领导和个别领导干部的“开会继续乘公车”呢?另外,广东在公车改革过程中,表面上是尊重了各单位的客观需求和工作需要,实际上也同样为公车私用、公车浪费埋下了伏笔。譬如:根据深圳市车改方案,50人以上单位可保留一辆机动用车、200人以上单位可保留2辆机动用车。同时组建市直机关车辆服务中心,承担市领导公务用车保障、市级退休领导公务用车保障、市直机关重大及特殊公务的用车保障等职能。但何谓特殊公务?何谓重大用车保障?只要一些公权单位手里有车,只要公车掌握在个别人手中,就难免被私用、滥用,这早已被多年来的公车管理乱象所证明。

  公车改革本身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情,也是一项公众关注、顺应民心和节能环保的重大举措,没有任何理由不改彻底、改到位。广东省率先实施公车改革,一方面让人看到了“先行一步”的勇气,但另一方面却又让人看到了“妥协”和“不彻底”的影子,这无疑给这起发端很好、设想很好的公车改革效果打了折扣。换言之,如果各地随后进行的公车改革,也“改”成广东部分城市这个“样子”,也是改前改后开会一样会有公车坐,那“改”就不如不改。“装样子的车改”,不改也罢。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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