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九州 > 社会新闻 > 正文

铁道部天价宣传片案宣判 1850万流向关联公司

社会新闻 新华网 2015-04-02 08:47:35
[摘要]曾轰动全国的铁道部“天价宣传片案”,日前在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宣判,原铁道部宣传处处长陈谊菡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

  要价1850万张艺谋提出增加费用

  2009年4、5月份,张震燕、王某到原铁道部与陈谊菡等人就拍摄铁路宣传片事宜进行商谈后,确定以人民币1550万元的价格拍摄此片。

  原铁道部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部部长证实,2009年9月8日,《(和谐铁路)宣传片委托摄制合同》的签报获得批准,协议由原铁道部下属事业单位铁道部影视中心与张艺谋的委托代理公司北京新时刻公司签订。

  张艺谋亲笔签名的《拍摄委托书》、铁道部政法司出具的书证证实,协议总价款1550万元,宣传片时长10分钟,有10、8、5、1分钟,30、15秒6个版本胶片拍摄;乙方即新时刻公司委托张艺谋为导演,片中署名张艺谋,且张艺谋亲自完成拍摄创意文案,指导拍摄制作,编辑剪辑。

  书证显示,经刘志军批示同意,2009年10月12日,铁道部财务司下拨影视中心《和谐铁路》(后定名为《中国铁路》)宣传片制作经费1550万元。

  2010年12月23日,铁道部宣传部为提前在12月7日世界高铁大会上使用宣传片,请示向影视中心追加2010年经费预算300万元,专款专用宣传片拍摄;当月31日,铁道部财务司批复同意追加300万制作经费。

  对于追加300万的原因,原铁道部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部部长证实,“因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迟迟没有正式确定并回复对方的拍摄方案,以及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向对方拨出第一笔款项,拍摄工作被拖延。”

  “2010年12月世界高铁会议召开前,在刘志军的催促下拍摄进度得以加快,但张艺谋方以时间紧需要增加人力、设备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增加费用300万元。”至此,协议总价款定为人民币1850万元。

  资金流向1850万流向关联公司

  陈谊菡供述,在草拟宣传片协议过程中,其便调到中国铁道企业管理协会任秘书长助理,但根据原铁道部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部部长指示,陈仍然负责该宣传片工作。

  在此后拍摄协议履行过程中,陈谊菡参与了联系拍摄、创意文案的讨论和修改、样片审查等工作。

  书证显示,2010年间,原铁道部向其下属事业单位影视中心拨付《和谐铁路》拍摄经费人民币1850万元,影视中心收到该拨款后如数支付给新时刻公司。

  而新时刻公司收到该款后,分7笔向北京金瑞丰公司转款共计人民币654.2419万元。北京金瑞丰公司在收到新时刻公司转来的款项后,陆续转入北京金鸿阁会计有限公司517万元,而后北京金鸿阁会计有限公司陆续向王某个人建设银行卡账户转款共计人民币284.15万元。2011年1月26日,王某从自己建设银行卡账户提取现金40万元。

编辑:王垚

相关热词搜索:天价宣传片案宣判

上一篇:湖南一作家花百万整容成莎士比亚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