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官员收女老板76万 遭昔日爱人指控其受贿
据检察机关出示的张玲证言显示:2011年12月,王西平与张玲等人商议成立安徽大平安全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从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服务。王西平并未实际出资,而是以其亲属的名义虚假参股。王西平亲自跑动,成功让大平公司获得了安全标准化评审的二级资质。但按照大平公司的实际情况,通常只能获得三级资质。王西平还利用自己分管相关领域的机会,为大平公司与合肥多个县区展开合作提供帮助,为公司大肆揽活。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王西平收受张玲的股权款及分红共计7.7万元。在两人买房时,看到王西平凑不齐买房款,张玲又垫付了76万余元。
庭审中,王西平对大部分指控不持异议,但对张玲拿的76余万元的定性有异议。王西平说,两人是协商共同出资购买房子,是做为婚房,不应认定为受贿款。公诉人则当庭出示了张玲的证言,张玲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时称,之所以给王西平76余万元,有双重考虑:两人将来能走到一起,就一起住;如果走不到一起,就当是给他的感谢费。面对昔日爱人的证词,王西平说,“她以前为了我的政治前途,都要我做事低调、行为谨慎,可现在怎么这么说我。”
检察机关认为,王西平归案后,如实供述检察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归案后积极退赃,根据情节建议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10到15年有期徒刑,并没收罚款10万至20万元之间。由于案情复杂,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编辑:实习生-贾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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