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国内 > 国内 > 正文

季建业被判15年 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国内 新民晚报 2015-04-07 16:49:02
[摘要]据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烟台中院今日上午公开宣判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受贿一案,季建业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据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烟台中院今日上午公开宣判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受贿一案,季建业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2013年10月,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月,其被开除党籍;2月被立案侦查,12月被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1月16日,该案在烟台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季建业于1999年底至2012年下半年,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季建业当庭表示知罪、认罪、悔罪,尊重法庭的依法审判,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编辑:白玫

相关热词搜索:季建业被判15年

上一篇:“虐童”养母被刑拘 孩子夜里哭着说“想妈妈”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