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和平同志
华商报讯(记者孙洪伟)日前,中央决定,胡和平同志任陕西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祝列克同志任陕西省委常委;江泽林同志不再担任陕西省委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胡和平同志简历
胡和平,男,1962年10月生,汉族,山东临沂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
历任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副书记、副主任,土木水利学院党委书记,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兼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主任,清华大学副校长、常务副书记兼副校长。
2008年12月任清华大学党委书记(副部长级);2013年11月任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5年4月任陕西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中共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八大代表。
祝列克同志简历
祝列克,男,1957年10月生,汉族,福建福州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历任林业部科学技术司科技交流合作处副处长、处长、综合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司长、科学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
2011年5月任陕西省副省长;2011年12月任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兼)。
2015年4月任陕西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兼)。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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