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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迁户口遇奇葩证明:你爸是你爸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陈琳 2015-04-09 17:17:14
[摘要]刘先生家过去住在西安市莲湖区甜水井,1997年左右当地甜水井区域拆迁,一家人分到了高新区科创社区泰祥花园小区的一所房子。

  最近人民日报报道北京市民陈先生出境旅游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其实这并非个例,50多岁的西安市民刘先生就找到华商记者说,最近他为自己办理户口迁移,没想到派出所让他先证明“我爸是我爸”,为了这份证明,刘先生也是拼了,不仅请91岁的老父亲回原单位开证明,还四处奔波,从1963年父亲的干部履历表中找到他是他爸儿子的“蛛丝马迹”。不过最悲催的是,拿到这份证明后,刘先生还是迁不了户口……

  刘先生家过去住在西安市莲湖区甜水井,1997年左右当地甜水井区域拆迁,一家人分到了高新区科创社区泰祥花园小区的一所房子。当时刘先生和母亲、妻子、孩子等人的户口都在西大街派出所,刘先生的父亲是名老师,户口一直在长安区的学校集体户里,直到老人退休后才将户口迁到西安公安莲湖分局红庙坡派出所。早些年刘先生单位分房,他就将自己的户口迁到了高新区富裕路派出所。不过最近单位的房子要拆迁了,刘先生就想到,将户口迁回到自己住了多年的祥泰花园小区所在的高新路派出所。都在高新区,又是本市范围内迁移,这个户口迁起来应该不难吧?

  没想到他去高新路派出所时,户籍警让他在其它手续之外,还要开具一份随迁人员关系证明,“他们让我证明我爸是我爸。”没办法,刘先生就让91岁的老父亲回到当年工作的学校找档案证明,但刘老先生的档案在长安区教育局,于是刘先生又找到当地教育局,最终从父亲的档案里找到一份1963年制作的干部履历表,其中有一处家庭主要成员信息栏内记录了刘先生作为长子,当时只有8岁,上小学一年级。

  本以为有了这份档案证明就可以了,没想到当刘先生再次去高新路派出所时,户籍警才发现,刘先生要将户口迁过来,但泰祥小区房子的产权人是他的父亲,而刘老先生的户口却不在泰祥小区,还在红庙坡派出所。因此不能为其办理过户。

  4月9日下午,华商记者跟随刘先生来到高新路派出所,一位杨姓户籍警解释,第一次受理材料时,她并没留意泰祥小区的这处房产产权人并非刘先生,而是听刘先生说要和父亲迁到一块才让他去办父子关系证明。第二次她发现这个问题后,就建议刘先生将父亲的户口迁到泰祥小区,然后他们就可以随迁过来了。“我父亲91岁高龄了,实在不愿意迁户口,但要如果不迁户口,我们就得办房产过户,更麻烦。”刘先生苦恼不已。

  华商记者 陈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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