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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3730名城管配记录仪 私自删改视为执法过错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周艳涛 2015-04-10 04:24:00
[摘要]昨日,全市城管系统召开记录仪管理使用现场会,推行未央区的管理经验,在今年上半年,全市3730名一线城管将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

  华商报讯(记者周艳涛)昨日,全市城管系统召开记录仪管理使用现场会,推行未央区的管理经验,在今年上半年,全市3730名一线城管将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严石说,执法记录仪是集数码摄像、照相、录音等功能于一体的高科技取证设备,可对执法过程进行动态的客观记录,保护执法队员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按规定,记录仪从执法人员进入执法现场开始直到结束,全程记录,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保存、删除、修改执法记录。执法人员在工作结束24小时内,必须交还并由专人管理。私自对执法记录信息进行删改视为执法过错,将被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按照执法档案的管理要求对储存信息进行保存,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保存15年,一般程序案件保存10年,简易程序案件保存5年。

  自去年以来,全市已有3000多一线城管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到今年上半年,3730名一线城管将全部配执法记录仪。

  严石说,要规范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部分执法队员片面地认为执法记录仪是对执法队员的一种监督措施,在日常执法时佩戴率和使用率不高;只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进行证据固定,未对从查纠到处罚的全过程进行摄录;对违法处罚进行了记录,却忽视了对违法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时也要记录违法事实、证据和实施措施,从执法活动开始至执法活动结束没有不间断摄录执法活动的全过程;有的城管人员操作不规范,致使影像资料质量低,有的保存信息资料不规范。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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