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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民国半元纪念币被扣 打赢官司却难讨回传家宝

社会新闻 大河网 作者:李岩 2015-04-21 10:01:43
[摘要]19年前,申和平的父亲申德林在吉林省洮南市出差期间,当地工商局以涉嫌投机倒把为由,将老人随身携带的两枚民国开国半元币、120枚银元等物品扣押。

  [尴尬事] 打赢官司却难讨回传家宝

  昨日下午3时,因今年已经85岁高龄的申德林吐字不清,申和平代为介绍了此次事件的详细经过。

  申和平说,事发在1996年4月15日,当时他的父亲正在吉林省洮南市出差。作为河南省收藏协会会员,申德林在临行前带上了包括祖传的两枚“民国半元纪念币”在内的不少银元、古币,打算与当地同好进行交流。

  让申德林没想到的是,这些物品全部被洮南市工商局暂扣。洮南市工商局当天签发的“扣押财物通知书”显示,该局决定扣押封存的申德林物品,包括现大洋120枚,满洲银币15枚,韩国币1枚,日本币2枚,民国半元纪念币2枚,铜元52枚,人民币2枚以及收购资金4000元。

  申和平说,他的父亲申德林当时坚持认为,自己没有交易银元、古币,不能被认定为投机倒把,加之吉林省收藏家协会“申德林只是在参与鉴赏活动”的证明,于是向洮南市工商局提出申诉。

  不久,在多次追讨无果之后,申德林向洮南市法院提起诉讼。此后,申德林拿到了被扣物品,但却少了他认为最稀缺最值钱的两枚民国半元纪念币,以及相对廉价的120枚银币。

  当时,申德林在领取扣押物品时,曾在返还物品清单上注明“未收到民国半元纪念币”。

  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于2006年作出二审判决,要求洮南市工商局全部返还被扣物品。

  然而直到今天,距胜诉已经9年了,事发已经19年了,涉事的两枚民国半元纪念币依然没有物归原主。

  申和平说,在二审判决胜诉之后,他的父亲曾多次要求法院执行判决。但当地法院相关负责人告知申和平,本案执行的特定物已灭失,案件执行已终止。

编辑:唐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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