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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面膜”经销全国 微信朋友圈卖假货至少罚500

国内 三秦都市报 作者:高艳 2015-04-23 04:45:49
[摘要]近日有一名网络红人,就利用朋友圈的信任,为自己大力发展下线,在朋友圈卖面膜,销往全国各地,但是只有在使用了以后,朋友才知道是“毒面膜”,被骗了。
  近日有一名网络红人,就利用朋友圈的信任,为自己大力发展下线,在朋友圈卖面膜,销往全国各地,但是只有在使用了以后,朋友才知道是“毒面膜”,被骗了。
  那么,微信朋友圈卖东西到底是否合法?出了问题,消费者该找谁维权?
  微信卖“毒面膜”
  据媒体报道,网络红人周梦晗22岁,河南商丘人,曾赴奥地利留学,回国后通过社交网络售卖面膜。今年2月,众多买家投诉其卖劣质面膜致容颜被毁,周销声匿迹。
  她的微博“坏脾气公子”的粉丝超过10万,这个数字形成了一个圈子——营造“网红”身份,再转为朋友圈推荐,周梦晗积累了一众粉丝,也是潜在的买家。在自己的圈子里,她成了明星。卖面膜,发展下线,壮大她的“事业”。去年11月起,陆续有买家在网络上晒出面部发红、长痘甚至长毛的照片,称使用周梦晗卖的“三无面膜”后皮肤被毁,被医院诊断为过敏性皮炎和激素依赖性皮炎。
  周梦晗曾说,面膜的配方源自她认识的一位老中医,自己再找工厂加工生产。蚕丝是她从国外进口,因为时间仓促,公司在筹备中,所以包装简陋,但不久就会正式上市。问题爆发在今年年初,一位面膜使用者在微博里开启了“坏脾气公子售卖三无产品面膜”的话题,称使用了周梦晗卖的面膜后,皮肤严重过敏。
  在事发后初期,周梦晗曾让买家退货,退还了部分款项,包括一些代理的保证金。2015年2月2日,周梦晗名为“小桃心”的微信账号发布了最后一条信息:“因为近日质疑事件,检测报告未出前,我不再发表有关此事的任何言论,我会给大家一个交代。”随后的两个多月,未见“交代”,也无音讯。多名曾经的粉丝、买家被周梦晗在微信中拉黑或屏蔽,有买家试图通过寄货和退货地址、电话找到她本人,发现地址和电话均不属实。
  工商:建议在实体店或认证电商购物
  对微信朋友圈买卖东西,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分局局长张毅表示,从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来讲,在微信购物方面还没有明文规定,而且微商没有经过工商注册登记,所以从法律法规上来讲,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张毅建议,在买东西的时候,一方面要把发票、购物的消费记录,最好能够保全,以便以后在发生纠纷的时候能用得上;第二个是在微信购物的时候,一定要要求实物展示,看看实物;第三就是大件的东西,比较贵重的东西,建议在实体店或者通过认证的电商那去购买。在微信朋友圈购物的时候,最好通过第三方支付来交易。
  律师:微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至少罚款500元
  陕西泓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说,微信平台发送广告内容,应属于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广告主的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如果广告发布者(朋友圈)明知广告内容虚假而发布,与销售者对消费者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销售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比如对产品功效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如果价款的3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给予赔偿。”王振表示。

编辑:杜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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