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记者从省企业家协会了解到,即日起,每年一次的“陕西企业100强”排序工作正式开始接受申报。凡是在陕西省境内注册、独立核算、2014年营业收入达10亿元人民币以上各类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外资企业)都有资格申报参加此次排序。属于集团公司的,只能由母公司申报。在陕西境内的中央直属企业可独立申报。为了保证数据的客观公正,申报企业需要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未能提供的,由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地市协会确认盖章。
企业百强排序工作将继续按照国际惯例,依据2014年度营业收入,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由陕西百强企业排序审定委员会统一审核,形成客观公正的排序结果。排序工作坚持为企业服务、为全省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不向企业收取费用。
为了尽可能与中国企联开展的中国企业500强排序接轨,主办方将于2015年6月30日前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申报表可登陆网站http://www.下载相关信息。
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陕西企业100强”排序和发布工作每年会开展一次。三年来,已经顺利完成了“陕西企业100强”排序和发布工作,先后编印出版了2012、2013、2014《陕西企业100强分析报告》。
华商记者 刘翀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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