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9时点多,西安市民尚先生在城东快速干道见到交警在路边摆设行李箱大小方形盒子,怀疑警方在偷拍车辆违法,怒从心头起的尚先生上前与警方理论时双方发生摩擦,尚先生被警方带走。新城交警大队解释称,方形盒子为移动测速设备,民警正在调试设备,尚未投入使用。华商报昨日在A6版报道后,有市民致电华商报说,他们曾于4月21日左右经过此路段时被拍超速,而且违法记录已上网,“对于交警的说法我表示怀疑。”
在渭南某政府部门上班的蒋先生经常路过该路段,他向华商报记者反映,2015年4月21日中午已在该路段有一个超速违法记录,在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网违法查询端口查询显示,新城交警大队一中队曾用测速设备拍到蒋先生的车辆超速。而门先生的现代轿车也被记录到于4月22日上午9点多曾在该路段超速。
蒋先生表示,这个超速记录警方很可能就是用尚先生看到的那种设备拍的,“我对新城交警调试设备、尚未启用的说法深表怀疑,如果有必要我可以到交警队调取当时警方测速设备拍摄的照片,对比角度,探究一下到底用的是不是这种设备。”
就此,新城交警大队安全监管中队中队长高治国表示,警方4月23日放置在东快速干道的两台移动测速设备,确实处于调试阶段,尚未启用,市民近期的超速违法记录一定是拍自其他设备,“我们有很多测速方式。”高治国说,事发路段事故高发,新城交警大队将于近期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该路段测速的消息。
“人还没出来,可能要缴5000元罚款。”4月24日上午,徐先生短信告知记者此事。下午,华商报记者从当事人朋友及新城交警大队等渠道了解到,尚先生于下午1时许离开了派出所,警方最终并未罚钱,而是做出行政警告的处理。
华商记者 杨德合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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