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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一商店给9岁娃赊玩具 家长恼火担心孩子成长

宝鸡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宋秉琴 2015-04-26 07:29:39
[摘要]近日,宝鸡9岁男孩同同(化名)在校门口商店赊账买了10元钱的玩具。

  华商报讯(记者宋秉琴)近日,宝鸡9岁男孩同同(化名)在校门口商店赊账买了10元钱的玩具。同同妈妈对店主擅自给未成年人赊账很恼火,担心孩子染上透支消费恶习。

  家长担心 孩子养成坏毛病,以后走上犯罪道路

  23日,赵女士向华商报反映,她外孙同同在宝鸡高新区一小学上4年级,在学校门口商店赊账10元钱买了个玩具,还骗妈妈说是借托管班老师的钱买的,孩子妈妈了解到是商店给孩子赊的账后,便带着孩子去给店主交钱去了。“大约一周前,娃就偷着拿了家里几百元钱,去校门口商店买玩具,她妈发现后把娃打了。”

  “店家给一个9岁娃赊账,一点都不负责任,我真的害怕孩子学坏,养成这种毛病,以后借的多了还不上,走上犯罪道路该咋办?”同同妈妈刘女士说,当日她把娃领去给店主还了10元钱,并交代以后不要再给娃赊账。

  赊账店主 自称是“第一次”,没想到惹“麻烦”了

  给同同赊账的女店主说,她从来不随便赊账,除非家长打电话,这是她第一次,没想到惹“麻烦”了。女店主说,她本来是不想给同同赊,同同当时想和同学借钱买个电风扇,同学显得很为难,同同说第二天就把钱拿来。

  同同说,给他赊账的店之前给他认识的其他孩子也赊过账。

  记者走访 店家说常有孩子赊账

  24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同同所在小学的门口,发现对面靠北方向共有8个小商店,一家卖吃的,7家主要卖学习用品。华商报记者和一位男店主聊天得知,经常有孩子赊账,一般10元以下的他会赊,超过10元不行。“大多数孩子能还上,也有人拖着不还,我也就不要了。”该店主说,他家店里最贵的玩具要300多元。

  华商报记者走访了4家店,店主们都承认会给孩子赊账,但有一家说他们只赊红领巾,因为不佩戴红领巾孩子进不了校门,孩子万一忘带了也会赊。

  上午11时许,学校门口围了不少等待接孩子家长,有三位家长表示,自家的孩子赊过账,对此事很担忧。“学习用品没了我们就及时给买了,一天就赊账买零食和玩具。”王师傅说,儿子上五年级,偶尔也会赊账,为此他没少责备孩子。

  各方说法

  心理学家:家长要教孩子有计划消费

  宝鸡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秘书长段晓鹏认为,随便给孩子赊账,易导致无度消费,形成一个不好的消费习惯,且易诱发一些犯罪行为,如大点的学生向小学生要钱等。他建议,家长平时不要给孩子太多零花钱,现在孩子压岁钱较多,家长要协助孩子做个计划,如钱咋用,用到啥地方,让孩子从小养成有计划的消费习惯。

  律师观点:9岁娃的民事活动是无效的

  陕西扶法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征祥表示,《民法通则》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个民事活动中,同同只有9岁,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所以他的民事活动是无效的。同同赊账消费,其实是与商家签订了一份口头买卖合同,如果其法定代理人认可,合同就有效,如果不认可,则合同无效,如果原物尚在,可以退还;如果原物已灭失,则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

编辑:王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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