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民政局说一千道一万,却回答不好这个问题:人家原本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就被你们给“救助”死了?他在你们这里呆了半年就“不治”,你们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
何况就在不久前,信阳市救助站还发生了另一起悲剧:2014年12月4日,17岁湖南男孩何正果在信阳走失后被送往救助站,之后救助站又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后来他被发现在医院猝死,其遗体被以“无名氏”名义火化。此事引发轩然大波,无论是救助场所的监控录像,还是信阳市民政局方面的表态,都坐实了该救助站的诸多乱象。而这两起事件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重合。在此情境下,当地民政部门还有救助站方面该做的,不是急着卸责,而是公开监控录像;包括死者家属提到的,在交涉期间目睹有孩子打着赤脚嗷嗷叫并敲击铁门是否属实,也该给个说法。
事实上,在该事件上,涉嫌失职的不只是当地救助站。接警后的老城派出所,为何不是第一时间跟乐乐家属联系,而是送往救助站?要知道,该派出所跟接家长报案的五星乡派出所仅几公里之遥,为何就不先互通下信息,非得等他死亡才发布死讯寻家属呢?
这一个个问号,不能被一个“因病死亡”给拉直。而今,信阳市公安局已就此事成立调查组和专案组,对当时公安机关接处警情况进行调查,并对乐乐的死亡情况展开侦查。可以肯定,若有关人员确实有失职之嫌,那司法机关也该及时介入,不能让其草草收尾。也唯有真相,才能告慰一个孩童的离奇死亡,方可对接公众的不懈追问。
编辑:唐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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