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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十条”为依法办网再加码

关注 新疆网 2015-05-04 16:50:11
[摘要]4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约谈十条”),以期规范网信部门对互联网新闻服务单位的约谈行为,推动约谈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更好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

  新疆网讯 4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约谈十条”),以期规范网信部门对互联网新闻服务单位的约谈行为,推动约谈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更好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

  经过二十余年来的井喷式发展,无论在规模还是应用内容上中国移动互联网都已经成为了世界榜样。有数据就曾明确显示,截止2014年底中国网民已经达到6.48亿,网站总量也多达364.7万余个,就连全球前十的市值公司中国都有四家。但网络自始至终都不能僭越法律任性而为,网络诈骗、黑客攻击、侵犯个人隐私和网络恐怖主义频频发生就是一个警醒,倒逼着我们要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

  其实,从“七条底线”到“微信十条”,从“账号十条”到“约谈十条”,国家将网络发展纳入法治轨道的信心和决心已经清晰可见。而今国家网信办出台的“约谈十条”就对约谈的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实施条件、方式等作出规定,包括“约谈”的程序是什么、会出现什么样后果、会面临怎么样的惩罚等都予以明确,不仅合规合法且实际操作性极强,无疑有助于更好规范行政行为,同时也会收到良好指导监督成效。

  当然,约谈只是一种方式,其与与依法处罚并不矛盾。只是这种“约谈”避免了单纯地一罚了之、以罚代管,在处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触线”行为时显得更加人性化。因为“约谈”通俗地来说也就是双方坐下来交流,其最终目的也还是为了促使网站能够更好地提供优质服务。可以想象得到,没有了一罚了之那么冷冰冰,这种“约谈”确实更有利于事情的最终解决,堪称实现网络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一次进步。

  我们更应该看到,“约谈”也并不是什么新鲜词汇,其在“约谈十条”出台之前就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方式已经在网信部门的日常监管中被广泛地使用。国家网信办、地方网信办在实施约谈前,应提前告知约谈事由,并约定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此次出台“约谈十条”有利于将这种“约谈”予以规范化和制度化。这在为“约谈”提供执法依据的同时,也有助于避免“约谈”被滥用,无形中亮出了“约谈”的“权力清单”。

  由此可见,“约谈”是双向的、交互的,网信部门对互联网提供企业进行“约谈”目的还是为了帮助网站认识问题并改正问题,进而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以“约谈十条”出台为契机,我们希望互联网企业都能够管好自己的网站,在内容审核上下大功夫,着力为网民提供最优质服务。同时,我们也希望网民能够依法上网、文明上网,自觉维护绿色的上网环境,推动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向前奔行。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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