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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采光权受到侵害 高陵12住户告状首日获受理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景冀 2015-05-05 05:46:51
[摘要]昨晚9时,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中院了解到,立案登记制实际执行首日,西安两级法院立案数有较大规模增加— —其中中院立案113件,西安两级法院立案共674件,较立案登记制前的4月30日增长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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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诉讼案终于被法院受理,代理律师韩朝泽(中)向代理人举手相告 华商报记者 赵航 摄

  华商报讯(记者景冀)因为采光权受到侵害,高陵12户居民状告高陵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历时一年多一直未能被法院正式受理,但他们也未收到法院的不予立案裁定。昨日是立案登记制实际执行首日,高陵县法院正式受理了该案相关诉讼材料,并明确表示在7天内给当事人书面答复。

  获登记之后,案件原告方和代理律师一起,对着立案大厅里的大荧屏鞠躬致谢,当时那里正直播着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日的电视电话会议。

  一年多一直没明确答复

  5月1日起,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但因有三天公众假期,因此5月4日是实际执行的首日。

  据悉,高陵这12位住户是高陵棉绒厂家属楼业主。2010年7月初,他们发现在家属楼南面有工地正在施工,该项目叫东方名城,楼主体高22层,和棉绒厂家属院的楼间距大约28米左右。

  棉绒厂这12名业主表示,根据大楼的层高和其与棉绒厂家属楼之间的距离测算,每年10月中旬至次年4月中旬期间,棉绒厂家属楼12户人家将整日见不到阳光,采光、通风、眺望等都受到严重的侵害,因此这12家住户到高陵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高陵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行政违法。但从2013年9月初、高陵县法院收到这12家住户的起诉材料后,一直未能给予明确答复:没有立案,但也没有出具不予受理的通知书。

  住户代表杨满仓表示,他们曾多次询问案件进展,要求给予明确答复,但始终没有结果。

  7天内做出是否立案书面答复

  昨日,12家住户中的两名代表和律师相约一起到法院,希望在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案件受理情况能有些进展。

  当天下午2时10分,杨满仓与委托律师一起赶到高陵县法院,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了立案登记。

  代理律师和原告住户代表随后对着立案大厅里最高人民法院现场远程直播立案的荧屏深深鞠躬。杨满仓说,“太不容易了!这段时间里,我们往这里跑了不下十次,今天终于有了进展,真的让人高兴。”

  高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表示,“以前有些案件受到人为干扰、行政干涉的情况,迟迟无法立案,当事人意见也比较大。现在谁要对案件有干涉行为,在案件受理流程上一定会留下‘打招呼’的痕迹。这种情况下,那些想打招呼、干涉案件的人就要考虑后果了。所以新的立案登记制度对我们法院工作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工作起来也没有了后顾之忧。”

  这名负责人还表示,按照立案登记制度,他们将在7天内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书面答复。

  立案登记制首日 立案数增57%

  华商报讯(记者宁军)昨晚9时,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中院了解到,立案登记制实际执行首日,西安两级法院立案数有较大规模增加——其中中院立案113件,西安两级法院立案共674件,较立案登记制前的4月30日增长57%。

编辑:王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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