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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6月1日起绝大部分药品取消政府定价

国内 华商网-华商报 2015-05-06 05:49:48
[摘要]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社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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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张永文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社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其中:

  (一)对于2000多种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二)对于200多种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三)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四)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

  此外,人社部、卫计委等部门预计于9月底前出台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

  5问药价改革

  1为何此时进行改革?

  当前国内市场流通的药品约8000多种,其中常年流通的2000多种。我国有4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1万多家药品批发企业,一些药品有多达数百家企业生产。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00年以来,价格主管部门对医保目录内药品和目录外特殊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零售限价)管理,对遏制药价不合理上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它已不适合当前形势。

  目前,药品价格管理面临的体制机制环境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药品市场充分竞争,公立医院销售药品价格全部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医保控费能力和药品价格市场监管能力也明显增强。这些变化,为取消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创造了条件。

  2是否完全放开管理?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并不是放弃政府对药价的监管,而是采取“放管结合”的方式,从强化医疗行为和价格行为监管等方面加强监管。

  卫生计生部门要实行分类采购,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有序竞争。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控制不合理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过度检查和诊疗,强化医药费用控制。医保部门要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做好医保、招标采购政策的衔接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要严肃查处。

  3药价会大幅上涨吗?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取消政府定价后,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总体上看,由于有招标采购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加之对市场交易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强化,将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因此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

  同时,新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对市场交易价格将发挥较强的引导作用,特别是加强医保和招标采购政策衔接,将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主动降低采购价格;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经过几轮调整后,就可以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使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4价格如何监管?

  国家发改委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十类违法行为,包括: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集中采购入围药品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改革试点公立医院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不按照规定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低价药价格管理政策,突破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最高零售价格销售;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

  通知明确,对于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特别是哄抬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

  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把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列入价格诚信记录,其中涉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严重违法行为,要根据相关规定列入药品集中采购不良记录,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取消相关企业产品入围资格,两年内不接受该企业任何产品集中采购申请。

  5能否减轻患者负担?

  药价改革能否减轻患者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北大医学部药学院教授史录文认为,药价放开能一定程度上减少恶性招标“唯低价是取”的弊端,缓解一些低价药的市场供应短缺状况;另一方面,通过药品采购机制的完善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内在激励作用,有可能促使药品市场“良币驱逐劣币”,将质量差、价格虚高的药品剔除出市场。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蔡江南说,改革一个重要意义是逐渐让医保发挥更大作用。“长远看,药品价格放开后,医疗服务价格也会有所调整,这有利于理顺医药价格机制,对于破除‘以药养医’有积极作用。”

  本组稿件据新华社、央广等

编辑:王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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