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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我妹是我妹”需验“我妈是我妈”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治燕 2015-05-08 17:47:04
[摘要]5月8日下午,西安的天气很炎热,可是张女士遇到的事情,让她烦躁的心情更是加剧。

  5月8日下午,西安的天气很炎热,可是张女士遇到的事情,让她烦躁的心情更是加剧。“因为妹妹忙,我就替她到西部车城附近的一车管所办理临时车牌,谁知道去了之后,他们要求我证明我妹妹就是我妹妹,否则无法办理,顿时我都要晕了”。

  张女士说,她的老家在咸阳,上大学的时候自己和妹妹的户口都签了出来,大学毕业后,两人的户口又分别落在了各自单位的集体户口下,也就是说,现在她们每人有一个只有自己名字的户口本。“我妹的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我都带着,但就是不行,非要让我证明。最后没办法,我妹又只能自己请了假过来自己办理”。

  张女士说,虽然她们的事情已经办好了,但是这个事情让人很郁闷,为什么现在这样奇葩的证明越来越多。“我想了想,要证明我妹是我妹,得先去证明我妈是我妈,但因为我们的名字现在也不在一个户口本里了,所以,要证明我妈是我妈,首先得去做DNA鉴定。证明了我妈是我妈之后,还得证明我妈也是我妹的妈,她们也得做个DNA鉴定,之后才能证明我和我妹都是我妈的女儿,我们是姊妹”。

  律师:个人“单身声明”也具有法律效力

  5月8日华商报报道了西安市房管局就“能否取消单身证明已开始调研”一事,有许多读者致电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希望取消“单身证明”,但为了保障第三方的权益,可以采用现场询问、或者个人单身声明等方式代替“单身证明”。

  建议:可用“单身声明”等方式代替“单身证明”

  许多读者致电华商报新闻热线,表示房管部门能够正视百姓提出的问题,就“单身证明是否能够取消”展开调研是好事。所有致电华商报的读者都表示,建议取消“单身证明”。但正如房管部门早前所说,之前要“单身证明”其中一个原因也是为了保障房屋其他权益人的权益,所以,为了保障第三方的权益,“单身证明”取消之后,可以采用其他更方便百姓的方式去代替。

  “我们那个年代,结婚的时候还得单位和社区开证明呢,但后来为了方便百姓,领取结婚证的时候就不需要开证明了。双方只要拿着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就可以领取结婚证了,也可以借鉴这种方式,即用‘单身声明’代替‘单身证明’。”西安市民40岁的王卫国。

  家住明德门附近的李颖建议用个人承诺书的形式代替“单身证明”。她说,能去办理房屋买卖的肯定都是成年人,那么,自己就要为自己做出的承诺、自己的行为负责。

  律师:个人声明或者承诺都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一个没有实际意义的“单身证明”,目前所有人的意见都是取消,但为了保障第三方的权益,可以用“单身声明”、“单身承诺”或者现场询问然后由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方式代替“单身证明”。那么个人做出的“单身声明”、“单身承诺”等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出了问题责任该由谁去负?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郭军刚说,个人做出的各种“声明”、“承诺”等,在法律上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如果当事人用这些“声明”、“承诺”去相关办事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是可以被使用的。只要相关办事机构在办事过程中,按照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资料尽到了最大限度的审查、询问,那么,事后出了问题,或者该当事人的行为损害了第三方的权益,责任是要由该当事人全部承担的,包括赔偿第三方的损失等。

  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瑾也表示,“声明”在法律范围内的责任是很重了,是有效力的。但不排除一些人弄虚作假,如果因此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话,当事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华商记者 李治燕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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