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清楚,法律规定不允许我们种这个,都怪我一时心存侥幸,没想到还是被你们发现了……”5月11日下午,在陕西安康石泉县后柳镇辖区一户居民家中的菜地前,面对被民警铲除的36株罂粟花,42岁的村民刘女士对自己私种罂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5月10日,石泉县公安局后柳派出所民警在向辖区群众推荐“石泉公安”公众微信号时,突然发现一位网友在朋友圈里晒出多幅罂粟花的照片。民警以微信照片为线索,顺藤摸瓜,并于次日下午成功找到罂粟花的种植地,随后民警在种植地将36株罂粟花铲除。今年以来,石泉县公安局民警已经两度通过微信“摇”出230余株“罂粟花”。
近些年来,石泉县公安局不断加大力度打击涉毒违法行为,针对辖区一些偏远山区仍有少数公众心存侥幸种植罂粟的问题,加大排查打击力度,并充分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打击涉毒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和谐文明、安全有序的社会氛围。据了解,今年以来,当地警方已成功铲除罂粟苗420余株。
华商记者 王斌 通讯员 周歌 陈声勇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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