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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一路段占道经营交钱就能摆摊 一个摊位收10元

咸阳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马新斌 2015-05-22 08:00:48
[摘要]占道经营的摊位却被收取摊位费,收费者不仅没有出示任何工作证件,也没有提供任何收费票据,这些收费者的身份至今不明。

  占道经营的摊位却被收取摊位费,收费者不仅没有出示任何工作证件,也没有提供任何收费票据,这些收费者的身份至今不明。

  5月21日上午10时许,金旭路朝阳一路到朝阳二路,马路南侧的人行道上摆满了各种摊位,购物的市民也是熙熙攘攘。在两棵树之间挂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着:“早市营业时间为早7:00到9:30”。

  卖红枣的蔡师傅说,上午有人过来收费,一个摊位收10元钱。收费的是两名年轻男子,不仅没有出示任何工作证件,也没有提供任何收费票据。旁边卖袜子的妇女说,一个早上袜子没有卖出几双,先交了10元钱,还不知道能不能挣回来。

  “这钱交得有些稀里糊涂。”卖菜的张师傅说,以前在这摆摊从来没有交过费,今天突然有人过来收费,如果不交就不让摆。

  附近住户韩先生说,朝阳一路到朝阳二路的占道经营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对市民的出行有一定影响,之前被综合执法部门取缔过几次,但是之后不久就又出现了。现在有人向摊主收费,明显是交钱就可以在这摆摊。

  上午10时40分,摊主们依然没有收摊,叫卖声此起彼伏。一位卖水果的摊主称,附近小区住的大多是老人,一般都是9点左右才出门买菜。如果早早收摊,可能连10元钱的摊位费都卖不回来。11时许,两名年轻男子出现,开始大声催促摊主赶紧收摊。两人自称是服务公司的,是“领导”让他们来收费的,发票之后会补上,之后便匆匆离去。“我们肯定没有收费,也不清楚是谁在收。”21日下午,渭城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魏国栋说,金旭路朝阳一路到朝阳二路段的摆摊售卖一直都是不允许的,他们也多次治理过,但不久又会死灰复燃。近日,渭城区政府召开了综合执法、市容、工商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准备从6月起彻底取缔这里的占道经营,目前已经进入宣传阶段。

  渭城区市容局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也不清楚到底是谁在收费。

  本就要取缔的摊位却被收取摊位费,而收费者的身份也无人知晓,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揭开这个谜团。

  华商报记者 马新斌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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