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摊上买来的工艺品冒充文物出售,骗取路人借款后便溜之大吉。5月29日,宝鸡扶风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胡某某、窦某某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各处罚款30000元。
今年1月10日11时左右,胡某某在眉县齐镇街道寻找诈骗目标,发现陈老汉正站在一家卖煤炉的店门口。胡某某很热情地上前和他搭话。这时,窦某某出现,故意撞了陈老汉一下,说自己因为亲戚发生车祸,急着想要出手祖传的文物“太上皇帝御赐养老”的令牌。窦某某询问陈老汉是否想要。胡某某过来搭腔说,这个令牌确实是文物,很值钱,自己想要,并让陈老汉帮着去讲价。陈老汉与窦某某说定65000元价格。胡某某说去找钱,回来之后称只有10000元。并让陈老汉帮着垫钱。陈老汉不同意,胡某某便说找个僻静的地方好好说一下。
三人来到一处安静的地方,胡某某称其有一个同学在省历史博物馆,能鉴定出文物的真假,说着将“养老牌”拍照后发送过去。胡某某将电话打给这个博物馆朋友夏某某(另案处理),并嘱托陈老汉,那个博物馆的朋友问起来的话,就说这个令牌是陈老汉祖传下来的。夏某某在电话里回复称,这块令牌是真的文物,青铜的,距今一千多年,能值四十七八万。
胡某某先将手里的一万元交给卖令牌的窦某某,向陈老汉借买令牌剩下的钱,并允诺第二天早上8点就还,还会给一两万的好处费。说着胡某某还将牌子交给了陈老汉,称明天还钱时自己再赎回牌子。陈老汉说自己家里还有点钱,于是三人叫了出租车,一起到了陈老汉家中,找出存折并在银行取款20300元。陈老汉就将两万元给了窦某某。窦某某见陈老汉手里还有300元,就说钱不够,把300元也要走了。胡某某临走时称没有了路费,又向陈老汉要了50元的路费。采用类似的手段,2015年1月13日,三人诈骗团伙在扶风县召公镇又骗得史老汉615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某、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夏某某经事先预谋,携带刻有“太上皇帝御赐养老”字样的工艺品令牌,冒充文物,并分别虚构身份、隐瞒真相、设置骗局使受害人误以为兑换文物有利可图,从而骗取两受害人现金8185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依法应予以惩处。故根据刑法相关法律规定,判处以上刑罚。
华商记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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