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决定,接受王学军辞去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任命李锦斌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同时决定由李锦斌代理省长职务。
李锦斌,1958年2月生,男,汉族,四川成都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历任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省教育委员会干部处副处长、处长、副主任,长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通化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辽源市委书记。
2002年8月,李锦斌任吉林省副省长、党组成员;2007年4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3年4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2015年6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 新华
编辑:白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