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警务室巡逻车假扮警车 涉事人员将被处理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陈冰 2015-06-12 13:54:19
[摘要]6月12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了解到,他们刚刚将安装在车顶的警灯和警报器收回。

  6月11日,《华商报》报道了榆林市榆阳区边墙村警务室将一辆巡逻车改装成警车一事。目前,榆林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对涉事的人员进行调查。

  6月12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了解到,他们刚刚将安装在车顶的警灯和警报器收回,并在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调查。“初步了解到,这些设备都是他们警务室私自购买的。” 榆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副队长李平说,“根据规定,不允许擅自使用警用标志和警用设备,违法安装和使用者,将会根据案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李平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们正在调查,以确定边墙村警务室的警灯和警报器是从哪里买的,从谁手中买的,对此还将继续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华商记者 陈冰

编辑:华商报供稿

相关热词搜索: 一村 榆林 巡逻车 警务 警车 百姓民生

上一篇:娄勤俭:要让西安北城墙像南城墙一样靓 下一篇:陕西省政府公布近期一批领导干部人事任免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