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城管局向澎湃新闻证实,安顺公司的法人代表系该局广告管理中队中队长的妻子。“但公司与城管局没有上下属关系。”
“那辆车也是公司自己的车,并非是我们的车,车上安装有行车记录仪。清障是有偿服务。按照云南省相关条例的规定,车主需缴纳200元罚款、200元的拖车费,和每天10元的停车费。”马龙县城管局一名负责人称。
在马龙县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看来,安顺公司强制拖车的行为,只是“暂时性拖离现场,并非是在执法。”
有当地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安顺公司收取拖车费后,按照比例与城管局分成。“每单拖车费,他们抽取160元,向城管局交40元。”但此说法尚未得到马龙县城管局的证实。
另据安顺公司法人代表的丈夫、马龙县城管局广告管理中队中队长称,安顺公司每年以赞助的形式为城管局购买车辆。
“(拖车公司)多的一天拖六七辆,少的有一两辆。”这位中队长介绍。
律师李春光认为,认定和处理违停车辆的,必须是有执法资格的公务人员。“明目张胆地由私人公司承包,还是第一次听说。”
编辑:贾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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