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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陌相识三天同居 关系破裂男子称女方诈骗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5-07-15 21:53:21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杨德合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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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

  认定经济纠纷,未按诈骗立案

  那么警方如何界定二人的关系?对于小黄的报案,民警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14日晚,在警方的调解下,小李写了一张借条给小黄,借条中称借小黄一万元人民币,三个月内还清。

  “这是两人之间的经济纠纷,我们只能从中调解,无法按诈骗立案。”十里铺派出所值班民警说,根据二人讲述,两人是因为恋爱期间发生经济来往,而现在双方关系闹僵,一方向另一方要账,这是经济纠纷。“借条是女方自愿写的,如果女方在三个月内不予归还,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该民警说。

  市民:

  恋爱交往莫要太草率

  “交往几天就住到一起,太草率了吧!”市民宋先生认为,二人交往过于草率,一次不经意的认识,几天的交往,就迅速同居。“这么短时间里,两人能相互了解多少,性格、职业、家庭,各方面甚至一无所知。”面对采访,年近40的宋先生难以理解。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难以认同当下一些年轻人的交往方式。“这个女孩太不注重保护自己。”市民曹女士认为,在交往中,短时间内频繁向对方索要巨额财物也不应该。

  “在这件事中,从表面上看来,难以认定小李是否有欺骗对方的主观意识,但对于小黄的做法我也不敢认同。”刘先生表示,对年轻男女恋爱期间,一方往往会不惜血本讨好对方,以博取对方的认可,若关系一旦崩裂就向对方要账的做法不敢苟同。

  专家:

  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在这一事件中,两个人的婚恋观都是不正确的,都会为自己带来一定的伤害。”陕西天语婚姻家庭咨询师培训中心主任、心理专家陈凤山表示,男女谈恋爱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所谓正确的婚恋观一定是以结婚为动机,而不能是以获取金钱为目的,或直接为了玩玩图一时之快,那样则伤人伤己。

  陈凤山表示,在这件事上,二人在相处了一段时间后闹崩,小黄付出了金钱,无疑是受害者,甚至因觉得受骗而把小李带到了派出所;但小李又何尝不是受害者,因为她付出了青春。”

  华商记者 杨德合 /文 黄利健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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