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
网友众说纷纭:
1.公道自在人心 罪有应得
网友:公道自在人心,不管林有多大委屈,自他投毒那一刻,他就已经失去了为自己辩解的机会,把别人的生命当做开玩笑的筹码就应该想到自己早晚会付出代价,罪有应得。
网友:对生命应有最起码的尊重和敬畏,姓林的把别人生命当玩笑时就应该想到这个下场。
网友“用盆吃饭用桶喝水”:成年人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和情绪,不要在得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后悔,为时已晚。妄想利用社会大众的同情以及家人的悲惨来博取法律的手下留情。两个字,呵呵 我不以法为尊,我只是憎恨那些心怀怨恨以自己的手段剥夺他人生命后又祈求原谅的人。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的。
2.只是年少轻狂 应当给一个反思的机会
网友“松江才人”,中国能否废除死刑,给人一个生存的机会,那怕是判200年。
网友“董小娜娜娜”:我觉得给他死是一个痛快的决定,然而能给他生的机会可能他会忏悔,会是另一种折磨,可能他突然领悟,我觉得判死刑真的不是想看到的!
3.此案无赢家 应反思教育方式
网友“发辣老姜”: 结果预料之中,但仍然痛心,此案没有赢家。
网友“岳二飞”:黄洋输了!林森浩也输了!“分数教育”的背后我们忽视了“人格教育”。
网友“raining宇途”:站在中立的立场,说不出高兴,也说不清感伤,内心是沉重的。不用去批判中国教育的对于非,我们应该思考人这一辈子如何才能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这对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很困难的抉择,因为错误总会出现。不知道还不会不会继续上诉!希望可以引发我们深层次的思考。路在何方?
网友“kisses-jasmine”:结果怎样都无法弥补两个家庭的巨大创伤,看到林父去墓前看黄洋的新闻,其实还挺心酸的。这只是个案,不希望法律被舆论绑架的同时,更希望有关部门多对教育制度和教育方式进行反思。
编辑: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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