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因此,赡养老年人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编辑:杜明楠
相关热词搜索: 男子抛弃亲儿求赡养 网友:到底该不该赡养呢?
上一篇:深圳一专车司机载客至东莞被杀 家属靠GPS找到
45分钟穿越秦岭!西安东上车 一眨眼就到安康
千年文物“出差”西安东站 一只金蚕的千年双城记
月满长安!西安中秋赏月 · 出行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