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综合新闻 > 正文

景区该免费不免最高罚50万元 不得胁迫旅游者购商品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杜鹃 2015-07-29 04:09:26
[摘要]草案规定,旅游景区应当对儿童、学生、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和离退休军人等免费或优惠开放。

  不得擅自变更旅游项目、安排购物尊重游客意愿、景点该免费的要免费……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省政府提请审议的《陕西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对旅游业的服务和管理等多方面做出了规定。

  草案规定,旅游景区应当对儿童、学生、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和离退休军人等免费或优惠开放。如果该免费的不免费,价格主管部门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未经旅客同意转团并团;纠缠、胁迫旅游者购买旅游商品或者服务;向旅游者索取小费,向其他旅游经营者给予或者收受回扣;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变更约定的接待计划或者中止旅游服务活动;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

  华商报记者杜鹃 实习生王奕臻

编辑:杜明楠

相关热词搜索: 旅游项目 旅游景区 旅游经营者 草案 陕西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

上一篇:惊!未央一小区4岁男童坠楼 现已送往医院救治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