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鹏说,首先,太阳镜按照平光镜误差衡量,多少会有些近视度,如果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人佩戴后无不适感。若超出范围,佩戴后就会出现视觉与实物的变形,出现如头昏、恶心以及眼睛胀疼等不良反应。目前市场销售的有较大面弯的样式,近视度就极易超差,这是造成目前太阳镜抽查此项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佩戴近视度超差的太阳镜,将直接导致视力欠矫或过矫,引起戴镜疲劳、调节功能不全和调节反应时间延长,严重伤害戴镜者的视力健康。
其次就是可见光区光透射比与标识不符,产品“类别”标识不标注或标注不准确。太阳镜按用途可分为遮阳镜、浅色太阳镜和特殊用途太阳镜三类。按照国标,太阳镜的透射比分为4类,而有些生产厂家未按实际类别标注。特别是渐进色的太阳镜,由于镜片加工中的染色、裁片和装配的误差,造成左右镜片的光透射比偏差超差。此次送检的一款红色渐变色儿童太阳镜,将镜片放在一张白纸上,可明显看出左片的白色范围大于右片的。长时间佩戴光透射比超差的太阳镜,将加剧眼睛疲劳,使视力下降。
而平均透射比、光透射比反映的是镜片的遮阳效果。如果检测出光透射比值与所明示类别分类不符,会造成消费者视物及颜色分辨的障碍。如果平均透射比不合格,紫外线就会透过镜片直接照射到眼睛,长期佩戴会引起眼部疾病。
交通讯号透射比及色极限超差也是此次送检的个别儿童太阳镜存在的问题,该项指标是模拟通过镜片观察红、黄、绿交通讯号及通过镜片观察平均日光,若该项不合格,则会导致佩戴者混淆各种交通讯号。
产品标识上的类别也很重要,通过标识消费者才能知道该产品是适合驾驶、钓鱼、滑雪,还是适合日常太阳光下佩戴。一般来说,选购儿童太阳镜,3类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