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专车送失足女回到湖北老家
乔某告诉民警,7月29日晚10时许,他一个人在宁陵县大转盘广场散步乘凉。自己来宁陵县20多天了,找工作没有着落,心里烦闷。突然一个20多岁的女子拦住他说:“我这有姑娘,想玩玩不?”乔某禁不住诱惑,心生邪念,最后以200元一夜的价格成交。
马某把张花送到乔某的出租屋,约定次日清晨由乔某再把张花送到宁陵县大转盘广场交人。随后,马某拿了嫖资离开。
和张化在出租屋过夜后,乔某对张花渐生感情,聊天中,乔某得知张花是被马某骗来被迫卖淫的,还经常遭到马某殴打。她已不想再干下去,回家也没有路费。
当乔某知道张花才16岁时,突然“想帮她一把”。第二天,乔某没按马某说的去做,而是带着张花到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两人反映的情况,宁陵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孙玉真带领民警立即到城区一宾馆内将马某擒获。
经讯问,马某对涉嫌介绍、容留未成年人卖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马某被刑事拘留,乔某因检举他人违法行为有功,又能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警方决定对乔某从轻处理,对其治安拘留4天,未做罚款处理。
张花本应被拘留,但因她属未成年人,且是受害者,故不予执行。
8月1日,民警通过多方联系,找到了张花的家人。所长孙玉真决定用自己的私车当专车,派两名男民警和一名女民警,驱车500多公里,护送张花回湖北随县老家,与其爷爷、奶奶团聚。
张花年迈的爷爷称,孩子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孙女张花跟着他们,小学毕业后便离家,长时间杳无音信。
“多亏了河南民警的救助!”张花的爷爷说。
乔某称,对于警方的处罚,他表示接受并感谢:“只要能帮助张花脱离苦海,我愿意接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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